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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]要分鴻源財產 200人擠爆法院
要分鴻源財產 200人擠爆法院
【聯合報╱記者蘇位榮、牟玉珮/連線報導】 2008.11.27 03:25 am
法院陸續拍賣鴻源的資產,一萬五千多名債權人因資料不全等原因未能獲得分配,台北地院法官鄭麗燕整理大批資料,一一寄公文通知領取。
記者陳正興/攝影
「昨天以前是每分鐘接一通電話,查證我是不是詐騙集團;今天開始是每半分鐘接一通電話,查證他們是不是鴻源的債權人。」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鄭麗燕大喊吃不消,昨天甚至有近二百位鴻源債權人到法院要求分配鴻源的剩餘財產,一名書記官窮於應付,累到緊急送醫。
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王淑滿擔心民事執行處癱瘓,特別透過媒體表示,不是所有的鴻源債權人都能分配到鴻源的剩餘資產,債權人必須依破產法規定,曾在八十年間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,才能分配到鴻源的剩餘資產,否則即喪失權利。而已申報債權者,若接到法院的公文,可直接郵寄姓名、地址、銀行帳號等資料給法院,不要再打電話到法院詢問。
鄭麗燕指出,鴻源投資公司在八十年間宣告破產後,約有十八萬名債權人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,法院陸續拍賣鴻源的資產,從八十一年到九十四年,五次分配資產給債權人。由於破產管理人即將作債權分配,但先前有一萬五千多名債權人因資料不全等原因未能獲得分配,法院因此發函給他們,通知提供帳號,以便匯款,等到這些債權人分配完畢,鴻源才能進行最後的資產分配。
鄭麗燕表示,法院目前仍陸續發公文給這一萬五千多名債權人,收到公文者就依公文將帳戶資料及地址寄給法院,還未收到公文者,請耐心等候法院公函,不要再打電話來問她;她現在電話接到「要ㄎㄧㄠ去(死掉)了
http:// udn . com/NEWS/SOCIETY/SOC6/4619121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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